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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度市编办“四项措施”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青岛平度市编办“四项措施”推动工作重心由登记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实行信息公开。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对登记管理信息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扩大登记管理透明度。

  二是强化实地检查。结合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对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业务开展、资产损益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将在全面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列入随机抽查数据库,不定期进行随机实地核查,对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逐项核查,确保登记事项核查全面,真实准确。

  三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资源实时共享,对法人证书使用、印章管理等一律严格审核把关,真正做到对事业单位的“无缝监管”。

  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违规事业单位一律载入异常名录,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规范事业单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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