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突出“五抓”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今年以来,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编办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手段,规范操作程序,突出“五抓”,着力在提高质量和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一是抓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通过扎实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增强监督管理意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抓日常登记,规范登记程序。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注重发挥编办审核作用,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上严格把关,强化部门负责制,对符合程序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登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并在现场耐心解释,说明缘由,待准备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是抓档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材料进行分类装订、归档,确保档案有专人管理,整齐完善,严防档案的损坏和遗失,并规范档案查阅程序,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单位介绍信的查阅一律拒绝。

  四是抓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主体以及行业监管的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及时调整更新,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体系,确保登记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是抓登记质量,强化监督管理。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规定,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等事项的单位,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同时,要求各单位年度报告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质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