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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东港市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实地核查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近日,辽宁丹东东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对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卫计委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一是明确项目内容,确保核查全面。精心设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核查表,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从业人员、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逐项核查,如实记载,确保登记事项核查全面,情况真实准确。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核查有序。核查前,做好预约沟通,送达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通知书。核查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了解登记事项详情,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核查结束后,及时填写核查登记表,经两名以上核查人员和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放归档。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核查成效。将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作为事业单位常态化监管手段,核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时限内对事业单位进行回访,未能进行有效整改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工作。

  通过实地核查,确保了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大了对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推动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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