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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按照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提早研究、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迅速制定方案。根据黑龙江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呼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玛县全面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呼玛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呼玛县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抽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抽查的对象、时间、方式、程序、内容等做了一一明确。

  二是建立一单两库。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了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内容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本年度纳入抽查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规范开展抽查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进行系统学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业务学习,对抽查对象、内容、方式进行研读,认真把握执法工作的要领。结合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下载执法人员培训资料,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各国行政处罚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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