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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编办三强化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水平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为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真正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落到实处,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编办采取扎实措施,更新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在办理业务时,坚持热情服务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注重服务态度及文明用语,以热情的态度,耐心细致的解释,给办事人员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对上门咨询或电话咨询的单位,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手续、材料、程序和受理时限,做到不让服务对象跑两趟腿,打两遍电话,让办事人员在编办切实体会到“事业单位之家”的温暖。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将现场核查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真正使“寓服务于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宣传作用。针对事业单位过去对登记政策及程序不熟,一次登记常常跑几趟的情况,通过开通事业单位登记咨询热线、印制事业单位登记办事指南、在网站上公开办事流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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