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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六必查、三挂钩”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山东省潍坊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

  一、明确“六个必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检查范围及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程序等予以明确,并提出了六个必查内容: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使用同核准登记一致的名称开展活动,以及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二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且按规定使用,有无涂改、出租和出借转让或遗损不补的行为。三查是否按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错位、越位、缺位或自行停止业务、无正当理由未开展业务一年以上等情况。四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开及通过适当方式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五查财务是否独立核算或独立建帐,单位资产损益和接受捐赠、资助及款项管理使用等情况。六查事业单位印章、牌匾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情况,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并进一步细化了赋分标准,为专项检查的高效、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三大环节”。一是自查环节,由事业单位根据检查内容逐条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相关表格,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要写出未进行登记的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经举办单位审核后报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二是实地检查环节,成立了专项检查组,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和察看工作现场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三是反馈整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实现“三个挂钩”。一是与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将检查结果作为衡量事业单位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和社会公信度的重要指标,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体系。二是与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相结合,将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平时考评的依据,专项检查赋分情况计入事业单位年终绩效考评成绩。三是与机构编制调整相结合,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估事业单位发挥职能、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提供重要参考,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能实现科学配置,增强事业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的动力,激发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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