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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日期:2017-12-25   浏览量:

枣庄市编办在总结往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考核指标、创新结果运用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6月份,调整了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市事考委文件印发了《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为推进考核提供了指导和遵循。考核中,注重发挥市事考委成员单位作用,实地考核组成员均从市事考委成员单位抽调,考核组长由市事考委成员单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形成了市事考委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仅靠机构编制部门“单兵作战”的问题。

二是优化考核指标。针对往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主管部门给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指标打分过高、考核分数拉不开档次、考核等次不好评定问题,今年对考核指标分值比例进行了调整,将专项指标的分值由60分调整为50分,综合指标分值由40分调整为50分。综合指标分值主要变动在登记管理和民意调查方面,登记管理由15分提高到20分,民意调查由10分提高到15分。通过提高市事考委可控的综合指标分值,降低主管部门可控的专项指标分值,更加突出社会评价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使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三是创新结果运用。在考核结果运用措施方面,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考核结果为A级的事业单位,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联合表彰,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在政府购买服务审核时优先考虑、给予倾斜的基础上,自今年开始,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比例从15%提高到20%;考核结果为C级的,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档次,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比例不超过10%,单位不得推荐市委、市政府其他综合表彰项目。通过创新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促进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导向、激励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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