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印发《2017年度济南市历下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登记问答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申报材料告知书
日期:2017-12-28   浏览量:

一、申请(提供材料)

1.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的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式三份);
3.有关机关确认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5.事业单位的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做出核准注销登记(备案)或者不予注销登记(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三、收缴证书和印章
对核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等,并通知其开户银行和有关部门。
四、公告
由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注销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予以公告,报社收取公告费100元,须由单位承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