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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历下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5-03-31   浏览量:

历下政字〔2015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济南市历下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区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691项,其中行政审批111项,行政处罚1990项,行政强制82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监督245项,其他权力167项,审核转报事项40项。

济南市历下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

二、严格按照清单执行权力

行政权力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权力,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意识,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三、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

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单位)提出,经区编办审核报区政府审定后公布。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各部门(单位)要以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权力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制度措施,健全监督机制,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附件:济南市历下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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