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推进简政放权,历下区编办三项措施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工作。 一是逐项对照,确保调整准确性。认真贯彻鲁政字〔2015〕279号文件精神,利用4个附件,按照省市确定的梳理原则,对照已公布的区级行政审批目录和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研究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把关调整为行政许可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比对分析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比对行政权力事项309项,拟调整事项26项。 二是纵横联动,政策落地不走样。针对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历下区编办积极做好沟通调研工作。纵向到省市部门,横向到情况相近的市内其他三区,对存疑的事项逐个比对、分析,形成汇总意见6条,与市编办及市内其他三区共同研究后,统一报至省编办征求答复意见,维护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威性和与上级政策要求的一致性。 三是系统管理,完善清单不停滞。通过分析对比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省公布的文件确定实施层级为设区的市,但通过查阅实施依据发现县级也有行使的权力;有的行政处罚以行政审批作为前提,这些行政审批取消后,相应的处罚事项也应取消;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也应落实到位;有的事项由于政府部门改革而发生变化,其事项调整也应及时反映出来。这些问题,都汇总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处理,确保事项调整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