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济南市历下区编办梳理的区级公共服务事项中共68项需要提供证明盖章类材料,需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共计282个。这些证明盖章类材料种类多、数量大、情况复杂,为便于清理规范,该办“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抓住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编制清单、事前承诺等“良方”,将证明盖章类材料划分为四类,实施分类清单化管理,并按类确定下一步清理规范的路线图。 第一类是部门间需要提供的,共139个,主要涉及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掌握的户籍、家庭状况、婚姻情况、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的信息。这类材料可根据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适时予以清理规范。 第二类是系统内部需要提供的,共44个,主要是指部门办理事项时需要相对人提供本系统已经出具过的一些证明材料。这类材料可通过完善系统内业务协同机制,适时予以清理规范。 第三类是需要居委会提供的,共65个,这类材料是出现“奇葩证明”的重灾区,也是本次清理工作的难点。这类材料可以通过研究论证,逐步建立清单目录,明确居委会日常需要出具证明的事项,剔除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却要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四类是需要其他组织(银行、学校、医疗机构等)提供的,共34个。这类材料可以通过建立实施事前承诺、事中事后定期核查等制度措施,逐步清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