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编办在完成对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采取措施,强化机构编制评估结果运用,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深化机构编制评估对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作用。 一是内部对接四项工作,落实评估结果。本年度,济南市历下区编办结合“三定”规定修订、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4项重点工作,修订了机构编制评估的指标体系,突出职责变化、法律依据的“立改废释”、部门边界职责界定、“双随机”制度建立情况等,评估结果可直接作用于各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科将结果反馈至机构编制科、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等,并督促各部门将评估结果落实到“三定”规定、权力清单调整以及制度机制完善中,统筹推动编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进展。 二是外部联席会议通报,实现多维监督。由编办牵头召开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结果,主动将评估结果与科学发展考核、行政效能监督、政府购买服务审核、财政预算审核等建立联系,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既扩大了机构编制评估结果的运用,又实现了多角度、多维度的监督,有利于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 三是逐步完善评估机制,巩固评估效果。及时总结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增强统筹推进和借助外力的意识,把握好内部落实、外部监督两个关键点,梳理工作方法、工作步骤逐步形成机构编制评估的制度和机制,根据评估效果和各部门反馈的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使机构编制评估真正成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