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今年以来,湖北荆州市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前移工作关口,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一是改进信息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据实统计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适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对出现机构编制和在职人员变动情况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内容,实现了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 二是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开通“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和网上咨询投诉平台,指定专人按照《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办法》,及时接听投诉来电,合理回复留言信息,认真查处举报事项,严格履行处理程序,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考核。与市绩效考核办联合印发《2013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绩效考核指标及目标要求》,将机构编制“五统一”(统一编委会议记录、审批程序、基础台账、编制使用通知单、编制卡片)、消化超编人员、大科室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列为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加大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督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