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德州齐河县编办针对机构编制管理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管理现象,强化三项措施,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事后督查,提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创新督查方式。通过单位自查、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超编进人、擅自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抓住职能转变和职责界定这个难点,重点督查“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和缺位、越位、错位问题,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积极探索履职评估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提升部门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健全督查联动机制,形成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的整体工作合力。并不定期组织对县直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进行联合检查,将督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调整、干部使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为实现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确保督查实效。在日常检查,特别是投诉举报件查处,不拘泥于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蜻蜓点水”式的常规方法,通过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挖掘深层次问题,切实纠正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的现象,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真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机构编制督查收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