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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编办严格执行中层领导职数核准制度
日期:2013-08-27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数配备,加强中层领导职数核准管理,推进中层干部职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山东潍坊奎文区编办三项措施严格执行中层领导职数核准制度。

  一是制定核准办法。制定出台了《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数核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层职数管理的主体、核定标准、审批程序,弥补了该区中层领导职数管理的空白。同时以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为依据,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实行核准公示。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开展中层领导职数核准备案制度,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数核准公示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中层领导职数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由机构编制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实名制变更登记。

  三是严格职数管理。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配备中层干部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认可,组织、人社部门不予进行备案,财政部门不予核拨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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