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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区编办“三步走”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日期:2013-09-16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浙江宁波海曙区编办以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为抓手,确保机构编制各项政策法规执行到位。

  第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下发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重点罗列了机构编制设置情况、编制使用情况、人员配备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条条干预情况等五大自查自纠内容,要求各单位如实上报自查内容,如有违反政策的情况要求附上纠正措施及意见。

  第二步进行核实比对。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仔细核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确保各单位上报情况与编办掌握情况相一致;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手段,赴有关单位实地了解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该办还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将组织部门干部任免、人社部门工资发放情况与机构编制部门出入编进行进行动态核对。

  第三步完善长效机制。一方面实行口头约谈制度,对核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的单位及时约谈相关分管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另一方面,坚持督查工作和预防工作并举,通过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知识讲座,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将机构编制法规列入区管干部廉政测试目录,加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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