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果洛州编办以机构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把开展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作为巩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效的重要措施,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抓紧抓实,并取得实效,不断促进果洛州机构编制管理上水平。 一是认真抓好自查。根据省编办的安排部署,于7月初与州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州直机关单位按照通知内容,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州编办,对自查报告内容不全、自查工作流于形式的,责令重新进行返工,切实将自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认真抓好督查。自全州机构编制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全面铺开后,果洛州编办与州纪委及时组成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各部门严格开展督查工作,采取抽查和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县、州直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各县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县直机关、各乡镇开展机构编制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通过州、县联动,使果洛州机构编制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督查面达到100%,抽查面达到80%以上。 三是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此次机构编制法纪执行情况大检查中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一是采取自然减员方式消化,将各单位干部退休后的空出编制,全部用于消化超编人员;二是把住入口关,严禁超编单位进人,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三是认真纠正混编混岗现象。针对部分单位混编混岗现象,州机构编制检查工作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部分州直事业单位人员任职行政机关内设科室领导现象。 四是不断完善编制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编制使用审核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档案,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全州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