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的管控工作,河南省安阳市编办进一步加强约束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控机制,实现了机构编制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管理。 一是实行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评估制度。市编办定期对各单位的“三定”执行情况、职能变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及时掌握情况,随时对职责弱化、业务减少的事业单位提出整合意见,收回空余编制。对新增工作任务,通过挖掘内部潜力,提出在存量中调剂的可行性意见,最大限度实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精干高效。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制约制度。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联动制约制度,保证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与财政经费管理的有效衔接。财政部门按编制核拨经费,把工资落实到人头,保证了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的统一,实现机构编制、工资和财政预算“三统一”的动态管理。 三是加大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实地查阅统计报表、机构编制台账、有关会议记录、文件及抽查有关单位等方式,掌握机构编制数额是否突破,动态调整是否合理,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规范和约束了机构编制管理行为,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