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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结合”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
日期:2016-01-26   浏览量: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近期对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自查,全面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有效提高编制工作使用效益。

  一是日常工作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任免文件、区编委(编办)的机构编制文件和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职务调整和人员信息,及时补充、更新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务(职级)变动、人员流动等事项,做到文件下达的同时数据同步更新。按照文件调整编制变动、设立机构、变更名称、人员划转、明确职责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600余项,涉及单位100余家。在此基础上,结合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专项统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等阶段性工作工作,补充完善全区349家机关事业单位近8000人的人员信息4万余条,完善了机构编制指标684项,人员信息军转人员标示、人员身份、公务员登记标示等15644692项。

  二是全面核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月统计分析,综合统计、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和综合人员入库率,随时掌握全区机构编制资源分布情况。结合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季报工作,不断强化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在完善机构编制台账的基础上,变被动为主动,建立定期抽查机制,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落实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变化动态,以人员信息数据筛选为基础,通过实地核实、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控机构编制变动、退休人员减编、职级调整等事项。

  三是动态调整与常态监管相结合。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职能变化情况,依托实名制信息库内网在线平台,采取“人随事转、编随人走”的模式,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进行科学合理调控和适时增减,对职能增加、发展潜力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考虑从智能弱化的部门调剂人员和编制,对职能弱化、工作量减少的单位,适时减少编制或人员只出不进,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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