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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做好事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工作
日期:2015-05-18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事业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河南省开封市编办从三方面着手,做好事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控得住”。

  一是“减冗”:合理缩减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在机构编制核查以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对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机构进行撤销;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机构进行合并;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责履行评估工作,深入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实地调研,结合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编制利用率不高、造成编制资源闲置的事业单位,收回冗余编制。

  二是“控设”:严格控制事业机构设立。针对单位提请设立事业机构,凡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上级党委、政府、编委未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无明确设立意见,均不予受理。确需设立的,做好事前调研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凡是能挂牌的机构只挂牌子不设实体事业单位、不配编制;凡是涉及食品安全、民生、社会保障、教育等非设不可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立足部门内部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用“撤一建一”或“并二建一”的方法确保事业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有增有减、增减平衡。

  三是“慎用”:慎重对待事业编制使用。在核定事业单位编制数额时,有文件规定核编标准的,严格按标准执行;没有核编标准的,依据单位承担工作任务的多少、着眼经济发展需要,广泛调研论证,遵循“宁少勿多、适当够用”的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事业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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