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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沂水县编办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水平
日期:2015-05-20   浏览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清理现有制度,认真查找其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编制完成了《沂水县编办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行政机构编制、事业机构编制等业务工作办理流程和事业单位登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以办公、值班、会议、接待、公文处理、保密工作和印章、编制卡、人事、财务、物品、车辆管理为重点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内部管理有章可循,避免了工作和管理的随意性。

  二是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认真总结经验,建立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长期坚持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在历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基础上,今年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程序的通知》,明确了编内进人、合理流动、职责匹配、亲属回避、适才适用和个人服从组织等六项调配工作基本原则,将调配程序规范为申请、受理和办理等三道环节,明晰具体流程,突出编办龙头地位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调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程序的通知》,提出了严格的借调原则,限定借调期限,规范借调程序,明确相关单位要向编办提出申请,经编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编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借调手续,对私自借调的按照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处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沂水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明确了考核的范围、指标、程序、结果和运用办法,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在以往教育、卫生系统考核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该县计划今年在涉及21个行业的132个事业单位全面推开绩效考核,重点考核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落实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相关规定,强化事业单位审计监管,事业单位撤销后,由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参与,开展全面审计,进行注销登记,同时,在事业单位撤、并、转的全过程,要有审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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