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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高州市编办“双化”管理机构编制
日期:2015-05-20   浏览量:

  近年来,广东茂名高州市编办以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为契机,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细化管理,优化服务,用活管好机构编制资源。

  一、细化管理,以制度促规范

  严格执行涉编事项审查制度。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涉编事项切实做到“两必须一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包含涉编事宜的,必须征得市编办研究同意,重大事项报市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包含涉编事项的,必须事先与市编办做好事前沟通;凡未经市编办研究审核,相关单位在办理涉及编事项公文运转时,不得呈报领导审阅、签批。

  科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出台了《高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有效杜绝无序进人、超编进人发生。

  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实名制网络管理信息采集为契机,加强日常数据的维护,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凡涉及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变化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编办办理变更手续,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的更新及时、动态管理。

  二、优化服务,向管理要编制

  优化结构,做好“加减法”。2012年以来,对职能弱化、职能消失的部分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收回编制;做好“减法”的同时,我们还做好“加法”,如根据信访工作需要,增加市信访局编制,满足其用编需求;为适应社会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成立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为改善城市人口增加带来的入学压力,调节编制余缺,整合设立市实验学校。

  保证重点,做好“合并拆分法”。按照一项工作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部门联办的明确牵头单位的原则,对职责相近、功能相同或职能交叉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将通过撤销、合并调剂出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用到城市管理、教育和卫生等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最关键、最急需、最重要的部位,实现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与部门职能需求的科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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