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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编办制定出台“工作落实年”行动工作制度
日期:2015-05-14   浏览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工作落实年”行动,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年”行动扎实开展,促进兰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工作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工作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甘肃省兰州市编办制定出台了五项工作制度。

  一是工作安排单制度。对各项重点工作,由综合处建立工作安排单,并落实到承办处局,同时抄送督查处、纪检组,由督查处负责督促落实,纪检组负责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办领导汇报,形成任务交办、督促、核查、反馈的闭合系统。

  二是工作台账制度。由综合处按照牵头领导、责任处局、配合处局、完成时限等内容负责建立市委、市政府、常委、常务会议等9个任务分解工作台账,承办各处、局、中心、督查处同步建账,督查处负责督促落实。

  三是定期汇报制度。各处、局、中心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当月目标进度、当月完成情况、超欠目标情况及原因分析、下月目标进度四个板块报送纪检组汇总整理,每月定期向编办主任会议汇报。每月2日前由督查处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分三种情况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常委办。

  四是信息上报制度。各处、局、中心要根据各自承担任务进展情况,每周撰写1-3条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撰写高质量的总结材料,报市落实办、改革专项小组、市委信息处、市委改革办,展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在“工作落实年”行动中取得的实效。

  五是监督检查制度。纪检组和督查处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督查落实机制。督查处要定期对各处、局、中心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落实岗位职责、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跟进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纪检组,由纪检组对工作进度不好、任务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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