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水秦安县编办按照“优化结构、总量控制、科学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一是完善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在省市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动态管理,不得突破限额,严控编制总量,坚决做到不超编进人,严把编制宏观管理“第一道闸门”。 二是完善编制信息动态管理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及每月工资联审,积极主动与各乡镇、县直单位对接,及时掌握并更新最新最全的编制管理资料,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完善编制使用规划预警制度。通过完善机构编制台帐和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和分析机构编制状况,对引进人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开招聘人员等使用编制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提出机构编制预警信息,不断提高编制使用的科学性,增强编制的“龙头”作用。 四是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以甘肃省实名制信息专网为平台,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台帐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变动信息,强化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管理,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电子化进程。 五是完善机构编制动态信息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机关、事业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内设机构和改变财政拨款方式;严禁人员混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和超比例配备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