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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编办“三个三”措施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日期:2015-07-07   浏览量:

  2014年,重庆市涪陵区制定“三个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实现“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 

  第一夯实三个基础。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管好基础数据。以机构设置、核定编制、核定职数、实有人员信息四个方面为重点,狠抓数据的录入、核对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齐全。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抓好专题培训、主题教育和日常宣讲,营造编制就是法律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上来。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大局、服务和争先三个意识,不断提升执行、创新和统筹三个能力,创建“学习、服务、效能”三型机关。 

  第二严格三项制度。一是严格用编申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申报使用编制计划。二是严格“三个一”制度,凡是按规定的权限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编委审定、区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签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三是严格余编警示制度,针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划出编制预警线,对余编有限、即将满编的单位发出警示信息,敲响控编警钟,以确保各机关事业单位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避免出现干部断档和积压。 

  第三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用编单位责任,用编单位必须保证反映的情况、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二是落实联动部门的责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联动部门需保证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情况真实准确。三是落实机构编制部门责任,实行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三级联动,层层把关负责。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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