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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编办创新举措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日期:2015-07-29   浏览量:

  河南省开封市编办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强化“存量”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力求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破解个别单位“人不够用”的难题,推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一是坚持动态分析管理,把牢编制审核关口。结合实名数据库建设、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工作,将超(空)编、领导职数配备、岗位空缺、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梳理制作为动态图表,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编制和人员整体情况,在公开招录(聘)、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工作开展时,实时测算上个周期各单位减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编制和人员变化、岗位和专业需求等情况,为财政供养人员的进入做好“初审”和“把关”工作。

  二是坚持不断盘活存量,促进人员“顺向”流动。通过公开遴选渠道,从全市同性质且超编或人员富裕单位中,选拔在编人员到缺编且急需用人单位中去,促进现有人员的合理流动。对部分设置规模过小且职责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把有限的人力集中使用,杜绝多头管理导致的编制和人员重复设置。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将编制使用与岗位设置及专业需求结合起来,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层次,增强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引导各单位人力需求从数量向质量转变,确保现有人员“够用”、“管用”,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提高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

  三是坚持核查长效机制,确保减控常抓不懈。长期深入进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不断分析查找编制和人员管理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坚决杜绝超编和超限额进人、不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等行为。下发《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县区同步推进、分级负责,采取单位自查和编办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治理“吃空饷”问题,保证“人在其位、人尽其责”。定期对全市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公安系统等重难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将核查对象扩大到编外人员,进一步摸清各单位编制使用和用人情况,破解“供需矛盾”,为编制、人员的合理分配和流动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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