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泰市编办积极总结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法路子,坚持围绕落实制度规定,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四个一”审批制度。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源头性地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与增减、经费管理形式的确定与改变等机构编制事宜,都必须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家受理、一家承办、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 二是严格落实编制使用计划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严格实行编制前置管理,实行用编计划审批制度,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空编情况申报下年度事业单位的用编计划,经编办审核报市编委审批后下达用编计划,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 三是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建立了机关、事业编制审批、增人进编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政务域名注册等工作流程,使各科室间的工作协作程序更加明确,减少重复性工作。同时,较好维护了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各部门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堵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