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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编委办坚持“五线”工作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5-07-07   浏览量:

 

  今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编办以“五法”工作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努力解决好严控机构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

  守住“底线”,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减有增、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市级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控编补员审批制度,全面做到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前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核准使用编制,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统筹核准使用编制,并保持适度空编运行。

  盘活“生命线”,挖掘编制存量资源。探索创新管理思路和办法,打破编制部门传统观念,坚持向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和科学技术要编制,在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所需编制问题。严格执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探索在学前教育、养老、环境卫生、法律援助等领域加大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的办法,有效解决编制不足等问题,加强统筹调剂力度,通过内部调剂、动态管理等办法解决关乎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关键节点的机构编制问题,破解编制不足等难题。实行“撤一减一”,实现总量控制下的动态平衡。

  树立“标准线”,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认真执行《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县(区)编办严格做到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按法定的程序审批,在规定的限额内审批。副处级以上机构要履行报批手续,市编办提出意见,由省编委或编办按程序批复。各部门报送机构编制事项,事先要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再正式呈报。

  连通“数据线”,强化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安顺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巩固2014年度机构编制核查成果,建立定期核查工作机制,形成核查工作常态化,数据更新动态化,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数据作用,为改革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构筑“高压线”,严格监督管理。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市县两级编办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坚持从严从紧从实,动真碰硬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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