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宁波宁海县编办以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为抓手,从源头上严控机构编制,确保将五年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严格实行用编计划前置审批制度。于年底下发《关于要求报送2014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全年拟招录(聘)、调配工作人员等用编计划进行上报,树立“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意识,并对用编计划实行“一年内一次申请可分批使用”制度。 二、严格审核用编计划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动态平衡原则,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用编计划总数不超过当年的自然减员数;坚持有序使用原则,按单位空编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控制当年用编数;坚持效益至上原则,对职责无重大调整的事业单位,如无自然减员,暂停用编审核;坚持服务大局原则,调剂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的编制,用于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 三、全面严格监督用编计划实施过程。及时开展编制使用效益督查,重点检查招聘(调配)人员到位及是否混岗借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用编计划执行不走样;积极探索建立用编计划使用跟踪评估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反馈、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实时跟踪管理,做出科学评估,最大限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