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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县编办构建全程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新体系
日期:2015-07-08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宁波宁海县编办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加强对编制使用前、中、后三个阶段控制,实现全程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一、加强用编计划管理,发挥“控制阀”作用。要求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全年拟招录(聘)、调配工作人员等用编计划于每年年底前进行上报,坚持按“总量控制、确保重点、合理调剂”原则审核用编计划,确保全县每年用编计划总数不超过当年的自然减员数,通过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从源头上发挥“控制阀”作用,有力遏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二、加强用编效益管理,发挥“调节阀”作用。积极探索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出台《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职责履行等情况的科学评估,有效强化机关事业单位提升用编效益的意识。同时,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暂缓用编申请,要求其通过内部消化、统筹调剂等方法增强用编效益管理。

  三、加强用编事后督查,发挥“止回阀”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用编事后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及“三定”规定、人员混岗借用、中层领导职数配备、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实名制执行、“吃空饷”、编外用工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力防止财政供养人员反弹,切实发挥“止回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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