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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编办四项措施推进控编减编工作
日期:2015-11-25   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编减编工作,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编办按照“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从四个方面强化控编减编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严守机构编制“红线”。按照自治区《关于调整旗县(市、区)事业编制审批权限的通知》(内机编发[2015]22号)精神,严格执行县内所属事业单位增加、调整、使用事业编制都必须由县编委提出意见,报市编委审批的程序。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

  二是盘活用好编制存量,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和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机构类型,精简机构设置。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和结构,撤并整合职能相近、设置重叠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根据新的职责任务适当精简编制和领导职数;对职能任务萎缩、名存实亡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将人员安排到职责相近的单位,收回空余编制;对符合事业单位改革精神但暂时不具备调整条件的事业单位,收回其全部空余编制,冻结机构编制事项,人员只出不进。

  三是推进空编收回制度,严格余编使用。对各部门各单位空余编制,由县编委分类按一定比例收回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剂,并积极推动机构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急需。

  四是探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验。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完成,推进一般公益服务市场化,从“养人”向“养事”转变,编制管理向预算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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