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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
日期:2015-11-25   浏览量:

  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河北省邢台市编委办将控编减员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面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通过严格编制年度核准,严格用编具体核准,严格县级招聘备案,确保了全市机构编制总量持续稳定并有所减少。

  一是严格用编年度核准。对市级2013年至2017年自然减员进行了统筹测算,全额财政供养人员年均自然减员489人,为确保市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确定市级每年使用编制不超过350名;年初各用编单位申报用编计划,机构编制部门统筹考虑各种增人因素和空编运行要求,逐单位核准编制使用数量,本年度各用编单位必须在核准的编制内使用编制。

  二是严格用编具体核准。对于军转安置、四级联考、选调生选拔、公开遴选、事业招聘等政策安置和招聘招录工作,制定用人计划前必先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部分单位因干部任职或个别选调增人用编,需严格按程序向市编办申报用编请示,详细说明本单位超空编情况、用编事由、用编人员等情况,市编办在核准的年度用编计划内予以审核,编制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组织人事手续。

  三是严格县级招聘备案。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必须报市编办备案;严格审核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申请,根据县(市、区)提供的自然减员情况,结合全市机构编制年报和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核实,只有在总体空编、具体单位空编且在自然减员总数内才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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