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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四轮驱动”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发展
日期:2015-12-02   浏览量:

  福建省漳州市委编办围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夯实基础,提升成效”为目标,用“四个轮子”驱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开创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一、造势启动,凝聚共识,以舆论宣传为先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抓“共识”市编办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中央和省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最新精神,定期报告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安排,在党政领导中形成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共识。二是抓“宣传”。通过《漳州机构编制网》、《漳州新闻网》、《闽南日报》等媒体网站,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同时,将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和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抓“公开”。 下发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实行实名制管理,积极推行编制公开。

  二、载体带动,延伸手臂,以平台建设为着力点打造多方位监督模式。通过借机、借势、借力,构筑 “一体两翼”的监督平台。“一体”,指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漳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季度抽取相关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同时,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或市编委的决定,适时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两翼”,指利用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展网络核查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出台了《漳州市机构编制核查管理暂行办法》,下大力气进行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搭建网络核查平台。建立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及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延长监督视角。并通过向社会公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举报电话,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三、部门联动,做大格局,以机制制度建设为保障提升督查实效。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组织、编办共同负责监督,一经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注重机构编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把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评等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建立健全内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等相结合的约束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合督查的工作机制,整合多方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四、人才推动,创新提效,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提供坚强保证。立足于把专兼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由机构编制管理的“办事员”,打造成“研究员”和“践行人”。一是在创造工作条件上下功夫。主要体现在“给政策、明方向”。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研究的重要会议,都必需有监督检查科室人员列席,办领导经常出题目,交任务,教方法,提高监督检查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在提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每年举办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定期开展调研活动。三是大力支持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为解决“自己的刀没法削自己的把”问题,市编办加强对县(市、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与各县(市、区)编办商定检查内容联合开展督查,有力的推动了县级编办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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