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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编办四措并举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
日期:2015-12-07   浏览量:

  根据省局要求,为做好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山东滨州市惠民县编办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 

  一是建立台账,加强督促。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现状,摸清未登记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其未登记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具备条件尚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下发通知书,限期登记;对因人事、财务不独立未登记的事业单位,督促其举办单位加快政事分开,限期整改,创造条件早日登记。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意识。运用新闻、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后对保障事业单位自身合法权益的优势,使事业单位认识到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事业单位参与法人登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主动催办,加强指导。工作中,采取现场调研、上门服务与网上指导等形式,由坐等受理向主动催办转变。 制作事业单位登记办事流程,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简易工作流程图等,并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应交的材料在网上公布,为事业单位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四是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通过召开惠民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事业单位监管的配合机制,维护证书的法律效力。积极协调公安、财政、国土、银行、质监等相关部门,对于未办理登记业务的事业单位,停办一切相关业务,从源头上把关,促使事业单位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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