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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编办四项举措确保“吃空饷”单位编制核减到位
日期:2015-11-27   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山东莱芜市编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结合该市实际提出四项举措,确保将工作做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各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提高对核减“吃空饷”人员编制工作的认识,以三严三实的精神、三严三实的作风,强化责任,把好治理“吃空饷”工作的最后关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二、完善手续,核减编制。全面梳理各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编办〔2015〕37号规定要求,对存在“吃空饷”情形的尽快完善手续,核减编制。 

  三、密切配合,建立机制。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数据与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我市“吃空饷”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为核减编制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础。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对存在“吃空饷”情形隐瞒不报的单位,除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收回空余编制外,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区级编办应该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而未核减到位的,相应减少该区编制总量,收回市级统筹使用;对问题严重和找不到位的地区,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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