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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五项举措”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日期:2015-12-08   浏览量:

  为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突出登记注册全程便利化,湖北黄石积极先行先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全面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实现“登记注册零成本、登记准入零障碍、登记时限零等待”的“三零”服务,做到政策上宽限、程序上优化、时间上快速、服务上从优。

  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宽各类高校学生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配套编制负面提示清单。

  三是贯彻落实“先照后证”。该市目前只保留国务院规定的34项、法律法规确定的5项和湖北省政府明文规定的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在办理“先照后证”时,坚持既向市场主体书面告知,也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的“双告知”制度。截止12月初,仅本级共为892户市场主体办理了“先照后证”登记。

  四是成功推进“三证合一”。加强工商、税务、质监与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调,由“三证联办”顺利过渡到“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截止12月初,系统受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书件5153份。

  五是积极探索“同城通办”。该市工商局先行先试,打破区域管辖限制,在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服务机制,并扩展到大冶、阳新两个县(市),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办事。截止12月初,该市共办理“同城通办”营业执照67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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