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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蓬莱市编办“三项举措”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
日期:2015-12-02   浏览量:

  今年以来,山东烟台蓬莱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编办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在各项工作中坚决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办事,促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在宣传中贯彻。充分发挥网络红页作用,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进行公布,广泛宣传。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利用每周的周五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依法治编意识,让依法治编入心入脑。 

  二是在改革中落实。以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尤其在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坚决落实省市基准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在保持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工作。 

  三是在管理中执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设立机构坚持“撤一建一”原则,切实做到不够条件的不研究,与政策有冲突的不受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在编不在岗”和“违规设置机构”进行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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