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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着力打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新平台
日期:2015-12-0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保障机构编制决策执行,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近年来,青岛市编办不断完善机制、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以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审计、执行监督为抓手,着力编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网络,打造机构编制监管新平台。 

  一、严格实名制管理,夯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基础 

  2012年以来,青岛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青岛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不断织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管理网络,提升制度保障强度。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出入编备案管理工作,实现机构编制信息动态管理,确保了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名实对应,有效防范了实名制信息失真失实。特别是持续推行“入编前公示”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使用编制调入人员时,必须在办理人事手续前,先办理入编前公示,无问题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严把编制使用关口,为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推进机构编制审计,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 

  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构编制综合约束机制的重要监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青岛市不断完善与审计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机构编制审计工作走向深入,搭建起机构编制执行监管的新平台。2014年,青岛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正式建立起机构编制审计制度,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工作。目前,机构编制部门已作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每年初向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提出机构编制审计的重点和任务,充分发挥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引导性。另外,将机构编制审计内容纳入《青岛审计监督条例》,在全国率先纳入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和法制层面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工作。 

  三、强化执行监督,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力 

  为保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正确、及时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事项,维护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和机构编制秩序,2015年10月,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机构编制违规事项查处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全国首个查处机构编制违规事项的程序性、具体性规范文件。《办法》将查处的流程分为受理、立项、调查、审查、处理、办结六个环节,细化了违规事项查处的工作准则和程序,针对每个环节制定了完整规范的文书式样,并规定了完成时限,从制度层面对机构编制违规事项查处行为进行了引导规范,提高了机构编制违规事项查处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外,青岛市还制定了《青岛市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督查办法》,并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市机构编制决策重大事项专项督查,以此为抓手,确保全市各级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决策事项,及时发现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明机构编制纪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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