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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保康县“四措并举”实现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平稳着陆
日期:2015-12-11   浏览量:

  按照中央、省、市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编办采取四条措施,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

  调研先行,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今年5月,该编办提前谋划,在县国土、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调研,摸清了基本情况。根据省编办出台的指导意见,制定可操作的《保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整合职责,准确制定三定方案。将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制定了三定方案。明确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和指导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接受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精准分工,工作有序推进不掉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掉链,稳步推进。

  成立机构,编制人员保障到位。县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成立不动产登记股,与地籍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时,成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受理、审核、登记、发证、档案管理等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核定,所需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县直有关单位从事不动产登记且在职在编的人员中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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