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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编办出台六项举措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日期:2015-11-26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江西省九江市编办正式出台以下六项措施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1.坚持进人先核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工作人员,应在核定编制数精简2%的基础上,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先进行核编。

  2.实行结构化核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进人核编手续时,应预留出空缺领导职数所占用编制,避免因配备领导造成超编;对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应占80%以上。

  3.从严核编进人。对部门系统内(不含中小学校、医院)整体超编的单位,原则上不核编进人,所需人员在系统内调剂解决;对拟转为行政类或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核编进人。

  4.规范实名制上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调进、安置、任命工作人员后,须持《机构编制管理证》、《核编通知单》和录用、调配、安置等相关材料及时到编办办理上编手续。

  5.及时办理下编手续。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到龄退休、辞职、开除、死亡等减员时,应在一个月办理下编手续,逾期一个季度未办理下编手续的,收回未下编所占编制。

  6.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机构编制管理年度集中审核,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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