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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积极探索镇级综合执法走出新路径
日期:2015-12-05   浏览量:

  针对县直部门“管得着的看不见”与乡镇“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矛盾,山东省潍坊市结合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在试点镇探索镇级综合执法,通过下移执法重心,整合执法力量,破解镇级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形成职权行使到位、执法行为规范、队伍能力提升、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提高了镇级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了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积极与中央编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做好衔接。在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驻镇街区,与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了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积极推进寿光市镇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指导寿光市出台《镇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选取羊口镇、侯镇、古城街道3个试点镇街先行试点综合执法,组建镇级综合执法办公室,采取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实行“7+X”模式,在城镇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农业管理、劳动保障等7个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并根据试点镇实际,羊口镇增加油气管道领域,侯镇和古城街道增加文化市场领域。同时通过办理借调手续、与原部门工作脱钩、纳入镇街考核体系和落实乡镇待遇四个步骤强化镇街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三是搭建镇级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把县直派驻机构执法优势和试点镇日常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平台,在镇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该执法平台由试点镇统一调度,执法人员由县直具有法定执法职能的部门派驻人员组成,包括司法、公安、工商、食品药品、交通、畜牧、环保、税务、农业、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国土、林业等部门。在进行行政执法时,由相关执法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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