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2015年底前各级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部署要求,济南市济阳县全面完成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我县将不在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是强化清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济阳县针对重新梳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保留的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县政府审改办联合县法制办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商,明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将济阳县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1项、调整为行政许可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7项。同时,根据省、市要求,相应新增县级行政许可4项、合并县级行政许可2项。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切实转变管理方式,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