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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编办建帐督办指标督查 有效促进机构编制高标准管理
日期:2016-04-12   浏览量:

  2016年,贵州省铜仁市针对机构编制管理、深化改革等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的实际,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各区(县)、本办各科(局)建立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结帐”的目标责任制督查督办机制,有计划地督重点、攻难点、解难题,促进各项重点改革和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按期推进。

  一、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四个一律”、“四清两对应”的要求。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是否一律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是否违反机构编制纪律将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等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不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直接由部门报党委、政府审批的行为,将是今年督办重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强化控编减编的督查督办

  对各区(县)“控编减编”工作实行指标控制,按照控编减编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各层级行政、政法专项、事业、机关工勤实有人员总量,特别是今年是换届之年,防止发生超职数、超编制配备领导干部现象发生。

  各区(县)控编减编情况报告要在每月25日前,由区(县)编办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编办督查科。市编办将对各地报告的时效性和执行情况建立台帐记录在案,实时监控全市控编减编工作,对控编减编工作不力的地区,由党委、政府、编委三家督查室到现场督查督办。

  三、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重点督查督办各区(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厘清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政府决策和执行能力的做法,实现权责清单颗粒化,理清政府间纵向层级关系和横向部门关系,推进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做法等内容。要求各区(县)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5日上报推进情况汇报。

  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重点督查督办各区(县)执行《铜仁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意见(意见)》(铜党发〔2015〕90号)情况。厘清区(县)、乡(镇、街道)监督、执法的职责关系,探索以授权、委托、延伸服务等方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稳妥有序推进。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对试点区(县)明确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等内容。

  五、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重点督查督办优化基层组织结构,下沉服务事项,探索乡镇大部门制实体化,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合理界定县乡事权财权,划清乡(镇、街道)与村(社区)的权限,进一步下放权限,扩权强镇,激发乡镇活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布情况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情况等内容。

  六、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重点督查督办各区(县)在前期各项章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试点单位章程“四项制度”建设情况及相关配套性文件。理事会运行过程中召开理事会具体情况,从查看台帐、取得实施入手,检验试点单位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

  七、机构编制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本办各科(局)每月不少于1篇涉及本科(局)业务工作简报,中央编办每季度信息需求涉及相关业务科(局)的必须认真撰写上报,信息报道的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区(县)编办每月不少于3篇工作简报,中央编办每季度信息需求中如涉及本地区改革创新事项的,必须上报经验信息。

  铜仁市通过以上工作的督查督办,有效加强机构编制纪律的落实,将深化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定下的标准,细化到全年推进,达到定标、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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