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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编办深入推进平度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日期:2017-04-05   浏览量: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3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批准授权,批复了平度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解决了集中统一行使审批权赖以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批复后,平度市正式成为全省唯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级市,将推动平度市的改革由方案制定走向实施的改革深水区。青岛市编办将配合平度市政府,重点做好集中审批行政管理体制设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等关键环节。

在体制设计上,一是明确行政审批局职能定位。按照逐步划转的原则,将平度市27个部门承担的226项行政许可权分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二是构建审批与政务服务一体的管理模式。逐步整合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原部门承担行政审批机构,建立完善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体系。三是建设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审批监管执法信息同步推送、同步应用的管理模式。

在协调配合机制上,着重明确审批权划转后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推动行政主管部门由审批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从法律定位、管理需求、现实运行等方面,明确并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审批与监管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平台应用实现部门间规范有序配合。按照简政放权和扩权强镇的要求,推进权责下放,建立县与镇两级集中审批的管理体制,建立县级市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纵向审批协调机制。

在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审批程序综合考虑行政审批局内部机构设置,围绕政务服务、互联网+平台应用,设置相应的审批辅助机构。根据职能承担情况、审批流程优化情况、网络审批平台应用情况等综合核定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所需人员编制主要从审批职能调整部门划转。建立一个设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便民的行政审批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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