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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五张清单一张网”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日期:2017-05-09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烟台市通过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五张清单”,建立政务服务“一张网”,助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总体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烟台市印发了《关于公布烟台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将市级58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由7116项精简至3647项,压减率达48.7%。行政权力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市级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对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预防作用,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了行政权力范围,统一了权力设定标准,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最大程度减少行政行为的“人治”因素,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法定职责必须为,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行政主体责任,烟台市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部门主要职责370项、具体责任事项1459项、追责情形671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62项。通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一是实现了部门责任具体化。明确了部门承担的具体责任,从“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二是保障了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以及取消、转移、下放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制定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办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导部门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三是明确了公共服务责任化。把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四是突出了责任追究明细化。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等。建立了公务员主管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对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严格问责。

三、目录之外无审批,实现审批事项“一口受理”。

烟台市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自十八大以来,先后12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规范,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健全了目录管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了目录刚性约束,审批机关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目录实施审批,目录之外不得再有其他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编制了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将服务指南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摆放,明确了事项的承办机构、办理环节、内容、时限、是否收费、服务及监督电话等要素,绘制出办事流程图,明确出受理环节的办事材料,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市级保留的280项行政许可事项(保密事项除外)均已入驻大厅办理,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业务手册办事,办事群众按照服务指南准备材料,以标准化推动服务提速升级,以制度化保障改革持续推进。

四、清单之外无中介,建立“三位一体中介”服务体系。

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升审批效能,营造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收费环境。烟台市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梳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取消了没有设定依据或设定依据不足的事项,取消了审批部门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取消了审批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委托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事项,共取消92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将21个部门的87项中介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将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工作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

五、服务事项全覆盖,群众办事创业添活力。

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我市从2016年12月开始,开展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服务事项,以及有些虽然没有文件规定,但群众和企业有迫切需要的服务事项,一并列入了我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范围。在不断做大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目前,市级59个部门(单位)共编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715项,其中主动提供的事项375项,依申请提供的事项340项。涉及创新创业方面的事项375项、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事项302项、行政权力运行方面的事项38项。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343份。

六、审批服务“一张网”,便民服务零距离。

为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降低社会成本,烟台市印发了《烟台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以政务服务网为支撑,确定了“一级平台、三级应用、四级互联”建设模式,将全市网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微信服务等功能模块进行了集成,共录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80项、县级审批事项3602项、乡镇便民服务事项806项,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通。分级展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网上服务事项,市级门户已正式并入“中国烟台”门户网站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服务,县级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全部上线运行。推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开发了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共提供手机客户端下载4014次,微信公众号注册6121人。在高新区开展了政务服务平台向有条件的社区(村)延伸试点。建设了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在各级中心和代办点配备专兼职代办人员,接收市民直接提交的办事申请和有关资料,提供全程跨层级、跨地域的代理代办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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