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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规范
日期:2017-05-09   浏览量:

近日,滨州市编办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滨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行为。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审计依据原则。充分认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法规,遵循客观性、稳健性、统一领导的原则。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在审计组的领导下进行,以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以充分的审计证据为支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

二是加强配合,确定审计内容方式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组织、审计部门确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出参与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意见,与审计部门商定派员参与的审计项目。明确将机构编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审计范围,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和审计管辖权限确定审计范围及对象,结合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工作开展,由审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措施,重视审计结果运用。机构编制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严重问题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加强信息公开,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整改落实到位。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构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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