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泰安市召开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会,对推进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一是纵向上推进重心下移。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根据不同领域行政执法的性质范围、专业技术要求以及执法权限等,确定以市为主或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凡是由县乡行使更为方便有效的执法权限,均按程序交由县乡政府行使。二是横向上实行整合优化。市级层面,按照一个部门内部只设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后共保留20支行政执法队伍。县级层面,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后原则上不超过8支行政执法队伍。三是执法上突出规范公正文明。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实现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要搞好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变相增加机构、提高机构规格,严禁超编或违反相关规定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岗位聘用。 会上,印发了《泰安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市水利和渔业局、新泰市作了改革试点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