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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多措并举清理一批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日期:2017-09-27   浏览量:

为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降低相对人办事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质量和水平,日照市深入贯彻落实我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改革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运行过程中需办事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进行了全方位梳理,对其中发现的57项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进行了清理,努力让让证明的公章“少旅行”,让办事的群众“少作难”。

一是明确梳理原则,确保工作方向。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性的工作,既不能完全按照部门的意志将有关责任全部转嫁基层、办事人,又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数量上的减少,更不能为了精简而精简,以牺牲效能来“迎合”精简。对此,在多次与省对接并与周边市沟通基础上,明确了此次清理把握的“六个凡是”原则: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原则上取消;凡是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本部门、本系统已经出具的批件、规范性文件,能通过信息查询方式获得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可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凡是属同一事项各办理环节需要的同一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正面梳理审核,确保“应清尽清”。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法制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59个相关部门(单位)对自身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划分需要办事人提供材料的事项和不需要提供材料的事项。对需要办事人提供材料的事项,要对所需证明、盖章类材料逐项找出设定依据,明确是否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提供,并提出是否可以清理的意见。同时,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部门瞒报、漏报等情况,审核人员对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对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认为不涉及办事人提供材料的单位,要求签订《单位不涉及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确保掌握民情。针对证明、盖章类材料多是基层开具的现实情况,专门选取东港区石臼街道中盛社区、五莲县洪凝街道集后社区(一个城市社区,一个农村社区)开展实地调研,梳理汇总这2个社区近三年开具过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与基层了解这些证明类材料的索要部门、用途及基层关于是否有能力证明相关信息的意见。对两个社区开具的共性证明类材料,分别发函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区县的意见,并在五莲县召集召开由县有关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各区县审核组共同参与的座谈会,研究讨论相关证明类材料的处理意见。同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紧密合作,通过在市政务服务网发布公告、在政务服务大厅门口设立公告栏、在办事窗口设立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关于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意见建议,期间共征得办事人提供意见线索15条,对其中涉及的转诊转院时在参保地人社部门备案手续、房产情况证明等事项在与部门沟通协商后予以取消。

四是积极对接周边,确保“能清就清”。在工作推进中积极与周边先进市沟通对接,及时掌握了解周边市已经成功清理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倒逼我市相关部门对应取消。同时,在本次清理过程中大力推行容缺机制和书面承诺制,对于村(社区)无法证明相关信息、办事人又急需办理的事项,提倡办事人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逐步转变部门工作模式,变源头把关为事后监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互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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