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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稳步推进
日期:2017-09-20   浏览量: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烟台市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等为主要内容,牵头协调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开发区、栖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工作保障坚强有力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烟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保障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目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发区和栖霞市有关机构已组建完毕,人员已划转到位,试点工作全部完成。

二是试点改革思路清晰。烟台开发区明确了“2345”的工作思路,紧抓部门职能整合、队伍素质提升“两个关键”,坚持重心下移、无缝覆盖、标准统一“三项原则”,完善联动配合机制、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日常监督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四项机制”,构建数字化展示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执法办案中心、党建服务中心、文化阅览中心“五个中心”,真正实现了一个拳头聚合力、一支队伍管全部,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栖霞市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将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9个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跨部门综合执法范围,集中行使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专业性较强的,由专业领域执法队伍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提升了条块之间、不同领域间的执法效能。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中国海监烟台市支队、烟台渔港监督处两支执法队伍进行整合,设立了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进一步整合了海洋与渔业执法资源,理顺了执法体制,增强了执法合力。2016年度监督监察支队被中国海监第一支队授予“海洋行政执法优秀支队”荣誉称号,被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评为执法示范建设先进单位。

三是面上推进稳妥有序。照省里批复的《烟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试点经验和实际情况,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烟台市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烟台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改革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时限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在市级层面,坚持分类施策、稳步推进。财政局、市商务局等7个部门,只在部门或系统内部依法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职责、机构和人员整合,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市编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县市区层面重点把握了两个原则: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明确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劳动监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6个领域可保留执法队伍。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芝罘、莱山、福山三个区的执法队伍不超过7支,其他县市区执法队伍不超过8支。目前,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正抓紧研究制定各自的改革方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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