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上级批复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滨州市沾化区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合力。全面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筹和指导,制定出台了《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沾政办字〔2017〕100号),由区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及相关涉改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编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议定相关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难点问题。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夯实改革基础。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对照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摸清底数。同时,对改革方案中涉及的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局等12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及人员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沾化区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情况汇总表》,并选取部分单位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单位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前予以分析研判。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成效。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协调推进,分别于7月27日、8月7日、8月26日召开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区编委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了《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沾办发〔2017〕21号)和《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沾政字〔2017〕80 号);在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共核定行政编制60名;完成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审核报批,做好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申报工作,会同区法制办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报批工作,梳理出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事项,由区法制办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法制办审批。 通过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善了全区执法监管体系,区级层面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执法的“1+8”执法体系,乡镇层面形成综合执法办公室为执法平台,执法中队以及公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领域为合力的执法机制,实现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全覆盖。 |